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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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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发[2007]105号
【发布日期】 2007-07-16
【实施日期】 2007-07-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总局对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集中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的要求,省局自2006年下半年起,在全省国税系统集中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省级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

  附件:1、《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2、《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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