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国科发办字(2007)409号)要求(见附件),2007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备选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希望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 请申报单位于2007年7月30日前,将在线填报好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至少有二份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上海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淮海中路1634号410室上海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刘华林 电话:64311988-104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国科发办字(2007)4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2007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单位按照《2007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见附件1)和《2007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以下简称《申报要求》,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7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三类:重大项目、面上项目和出版项目。重大项目是指科技部根据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需求确定的年度重点研究任务,申报单位在《项目指南》发布的重大项目中选题申报,评审方式为科技部组织专家在网上评审的基础上进行会议答辩;面上项目是指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指南》的优先领域自行选题申报,评审方式为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出版项目是指国家、部门和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优秀成果申请获得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出版资助的项目,评审方式为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 2.各地方、各部门申报重大项目不超过1项,面上项目不超过3项,出版项目不超过1项。其中,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申报面上项目不超过6项,出版项目不超过2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申报面上项目不超过9项,出版项目不超过4项。 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即可申报2007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逾期网上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书面材料请在8月2日前报送科技部(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2007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将继续通过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科技部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申报。除保密项目外,未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有关项目申请书等相关申报材料届时可从申报中心网站下载。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软科学归口管理单位的用户名及口令不变(见《关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国科办计字[2006]10号))。有关用户名及口令的问题请与科技部信息中心联系。电话 :010-58881245、68576284,传真:010-68584828。网上申报具体办法请访问科技部申报系统网站。 2007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由科技部办公厅委托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组织。 联 系 人:赵刚 常玉峰 电 话:010-58884505,58884506 传 真:010-58884588 电子邮件:rkxzzc@cssm.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312室 邮政编码:100038 附件:1.2007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2.2007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二OO七年七月六日 附件1: 2007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一、重大项目 附件2: 2007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为了更好地规范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适应国家软科学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对决策的支撑作用,2007年科技部颁布了新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是新办法实施的第一年,请各单位根据《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2007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