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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消防安全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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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价费〔2007〕141号
【发布日期】 2007-07-20
【实施日期】 2007-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消防安全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延续消防安全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杭公消[2007]76号)悉。经研究,同意消防安全培训班培训收费标准每人每期180元,培训时间56课时。培训费含场租费、办公费、师资费、报名费,资料费用按实计收。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按有关财政政策办理,不得与培训费合并收取。
  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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