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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红树为深圳市市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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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7-24
【实施日期】 2007-07-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红树为深圳市市树的决定
(2007年7月24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决定深圳市第二市树的议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对该议案所作的初审报告。会议决定,在保留荔枝树作为市树的基础上,同时增加红树为我市市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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