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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男性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年龄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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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深府办〔2007〕117号
【发布日期】
2007-07-24
【实施日期】
2007-07-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男性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年龄的通知
(深府办〔2007〕117号)
为提高民生福利指标水平,进一步方便老年人出行,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8月1日起,将男性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的年龄由年满70周岁降低至年满65周岁,与女性免费乘车年龄统一。免费乘车凭证等其他事项按《关于优惠乘坐公交车(地铁)的通告》(深府(2007)92号)执行。
200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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