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07年省政府对市政府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7〕75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规则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37号)要求,完成好2007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决定将各项工作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规则,确定2007年考核指标29项,分别为: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就业和再就业; 3.科技工作; 4.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5.地区税收收入(亿元); 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 7.外贸出口额(亿美元); 8.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亿美元); 9.非公有经济税收收入(亿元); 10.环境保护; 11.资源节约利用; 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13.社会保障工作; 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5.林业重点工作; 16.旅游总收入(亿元); 17.经济协调发展; 18.外引内联资金到位数(万美元、万元); 19.政府债务偿还额(万元); 20.软环境建设; 2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22.为全省做出特殊贡献; 23.扶贫开发工作; 24.人口出生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 25.卫生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 26.教育重点工作; 27.解决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28.和谐社区与平安建设; 29.安全生产工作。 二、考核指标基础分权重 按照指标的重要性、完成难度等因素,将指标划分为五档并分别确定不同的基础分权重。第一档基础分100分,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业和再就业2项指标;第二档基础分60分,有科技工作、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税收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非公有经济税收收入、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等9项指标;第三档基础分40分,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社会保障工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3项指标;第四档基础分20分,有林业重点工作、旅游总收入等2项指标;第五档基础分为零分,有经济协调发展、外引内联资金到位数、政府债务偿还额、软环境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为全省做出特殊贡献、扶贫开发工作、人口出生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卫生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教育重点工作、解决拖欠工资和工程款、和谐社区与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等13项指标。 三、考核指标评分办法 按照考核指标的数量特征,指标评分办法分为四类。 第一类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上年同期实际完成数相比较计算得分。指标的综合得分由指标基础分、增长分和增量分加总确定,指标最低得分为零。增长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增长率/报告期最高增长率)×基础分,其中最高增长率指在省内各市单项指标增长率中最高的。增量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人均完成数-基期人均完成数)/报告期人均增量最高值]×基础分,其中报告期人均完成数、基期人均完成数分别指考核指标报告期完成数和基期完成数的人均数值,报告期人均增量最高值指考核指标在全省各市中人均增量的最高值。 此类指标有: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税收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非公有经济税收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8项指标。 第二类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报告期计划数相比较计算得分。 此类指标得分的总体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实际完成数/报告期计划数)×基础分。此类指标有:社会保障工作、林业重点工作等2项指标。 第三类依据报告期实际情况单独计算得分,即实行加分和减分的评分办法。其中,依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加分的指标有:环境保护、外引内联资金到位数、政府债务偿还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为全省做出特殊贡献等5项指标;依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减分的指标有:人口出生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卫生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和谐社区与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等4项指标。 第四类既有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报告期计划数相比较计算得分,又有依据报告期实际情况单独计算得分。此类指标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业和再就业、科技工作、资源节约利用、旅游总收入、经济协调发展、软环境建设、扶贫开发工作、教育重点工作、解决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等10项指标。 四、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及要求 2007年省政府对市政府的工作考核指标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为此,市政府将各项工作指标分解落实到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工作指标的落实和统计上报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核指标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和领导分工负责制,将考核指标的落实、统计、上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并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安排相关处室或部门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要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经常检查所承担指标的进展情况,对省已明确的指标要确保完成,对未明确的指标要按省对口委办厅局的要求进行落实。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支持,及时了解省内其他市指标完成情况,横向比较找差距,对完成有难度的指标,要知难而进,勇于创新,及时采取措施抓紧解决。各责任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系统之间的协调联系,主动工作,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努力完成好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 五、落实工作指标情况的考核 (一)组织领导。为做好考核工作,继续成立市政府工作指标考核领导小组,市长冮瑞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何焕秋、市政府秘书长关绍威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各项指标分解和考核评定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调度和协调解决统计上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工作指标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事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标考核的综合协调职能,及时沟通衔接考核工作中的有关具体工作,做好各责任部门指标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汇总。 (二)考核办法。市政府工作指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指标落实情况实行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由各责任部门报送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办按各项工作指标的完成时限,逐项进行检查,定期通报,并向市政府工作指标考核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统计汇总上报。市政府工作指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统计汇总。各责任部门半年和全年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总结材料和自评报告要分别于2007年7月中旬和2008年1月上旬报送考核办。报送的情况既要填报指标数据、指标完成情况,又要填报得(减)分情况并附文字分析材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确保统计数据不误统、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各责任部门全年指标完成情况同时要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报省对口考核部门。 六、奖惩办法对承担的考核指标得分列全省前5名者,第1名奖励3万元,第2名奖励2万元,第3名奖励1万元,第4名和第5名各奖励5000元;单项指标获省政府奖牌者另行奖励2万元。承担指标在全省排名前移三个以上(含三个)位次的部门和单位奖励1万元。一个单位、部门承担2项以上指标或承担指标全省排名前移三个以上(含三个)位次者,取其高者计发奖金,原则上不兼得。对确因责任部门的原因承担指标排名位次下滑或在全省排名后两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责令其向市政府工作指标考核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检查。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