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海关关于修订《湛江海关对企业实行现场验放通道管理操作规程》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公告2007年第6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适用现场验放通道(简称F通道)企业的管理,我关修订了《湛江海关对企业实行现场验放通道管理操作规程》,并于2007年7月25日开始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验放通道是指H2000通道决策系统对报关单电子自动审结后直接流向现场验放环节的通道,又称F通道。 二、海关对适用F通道管理的出口货物,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1. 对适用F通道管理的企业,其出口货物的报关单电子数据直接进入现场验放环节办理复核、验放手续,除现场发现异常情况认为需要作查验的以外。 2. 对适用F通道管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在系统对报关单自动电子审结后,企业到现场验放部门办理交单,由现场验放关员对其报关单证办理验放手续。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A类企业(包括AA类企业),可申请适用F通道管理。 1. 连续12个月未发生走私违规行为的; 2. 有正常的出口业务,并且连续2个年度出口额都在500万美元及以上; 3. 《企业状况调查表》(见附件1)各项指标符合海关审核标准的。 四、出口商品属于下列范围之一的,不适用F通道管理: 1. 涉及出口许可证件管理的; 2. 应缴纳出口税款的; 3. 总署明文规定必须查验的; 4. 出口货物报关单被业务职能部门下达布控指令或计算机随机布控指令捕获的。 五、湛江海关风险管理处是现场验放通道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受理本关区企业适用F通道管理的申请、资格审查、动态管理和F通道的参数设置维护工作。 风险管理处“F通道”咨询电话:0759-3251105 六、企业申请适用F通道管理应向风险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随附下列文件: 1. 《海关实施A类管理通知书》复印件; 2. 《企业状况调查表》; 3. 《适用F通道管理申请表》(见附件2); 4. 海关要求递交的其它文件。 以上第2、3点所要求的表格,企业可到风险管理处申领,也可自行打印填写。 七、风险管理处负责适用F通道管理的企业的动态管理,并于每年第一季度对适用F通道管理的企业进行资格重新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继续实行F通道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予延长或取消其适用F通道管理的意见,报主管关领导审定。 八、对批准适用F通道管理的企业或被批准取消适用F通道管理的企业,由风险管理处向企业发送《湛江海关实施F通道管理通知书》或《湛江海关取消F通道管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二00七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填写日期:
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 附件2:
填写日期:
本企业保证上述各项内容真实无讹,请海关审核并批准本企业适用F通道管理。 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