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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督察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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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土资办〔2007〕120号
【发布日期】
2007-07-26
【实施日期】
2007-07-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督察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督察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督察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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