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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中小企业局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日中小企业博览会太原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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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7〕55号
【发布日期】 2007-07-27
【实施日期】 2007-07-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中小企业局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日中小企业博览会太原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7〕55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中小企业局《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日中小企业博览会太原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日中小企业博览会太原代表团工作方案


市中小企业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日本政府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07年9月15日至18日在广州市举行。根据省政府晋政办发(2007)76号文件要求,我市将组团参会。为做好组团参会参展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第四届“中博会”基本情况
  (一)办会宗旨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中日两国政府关于促进两国中小企业合作共识,为国内外中小企业构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我国中小企业与日本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地区)中小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办会主题
  增进了解,加强合作,扩大交流,共同发展。
  (三)展位、展期、会址
  本届中博会室内展区面积为12万平方米,设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其中境内企业展位4000个,日本及其他国家(地区)展位1000个左右。设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机械装备、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工艺品、食品药品、家具灯饰、陶瓷建材等行业展区;另设中小企业服务展区、金融服务展区、大型连锁企业展区、日本展区、国际及港澳台展区等专项展区。
  布展时间:9月12日—14日(标准展位)
  9月11日—14日(特装展位)
  布展工作原则上在9月14日上午10:00前结束。
  开幕时间:9月15日上午9:00
  展洽时间:9月15日上午9:00—18日下午18:00
  会展地点:广东省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
  (四)展会主要活动
  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展示、洽谈和交易;中日中小企业高峰论坛、合作项目推介洽谈活动;中小企业融资洽谈活动、采购说明会、专题培训及信息化论坛。
  (五)参展参会范围
  中国、日本和世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中小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配套合作的大型企业,国内外采购商、投资商,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
  二、太原市代表团组织机构
  团 长:张春根(副市长)
  常务副团长:潘保欢(市政府副秘书长)
  茹述创(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副团长:尚克勤(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崔崇恩(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西林(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汾英(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长铎(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分管领导。
  太原代表团下设二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李崇俊
  联络员:茹军
  联系电话:42232601362361480313934529822
  职责:与省团联络协调,起草
  太原代表团工作方案、领导讲话、专访、论坛发言、总结报告等材料,组织协调太原代表团参会期间的新闻报道、论坛、交流等各项活动,负责太原代表团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信、文印、安全、经费预决算、资料收集归档等其它日常事务。
  (二)展务洽谈组
  组 长:陈克立
  联络员:李建军
  联系电话:42272311359313687813834114608
  职责:负责参展产品及项目的征集、筛选、审定、对外发布、资料编印,上报太原代表团参展单位申请表及参展产品表,对拟签约项目提出审定意见,协调安排签约、谈判、参展事宜,负责统计上报项目成交及洽谈交易成果,负责布展、招标、设计等相关工作。
  三、参展要求
  (一)参展企业条件
  参展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拥有国家、省、市或国外知名商标,在行业中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行业带动性强;特殊行业企业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认证资格。
  (二)参展产品要求
  根据我市新型工业基地和特色文化名城的要求,重点选择煤焦化工、新型材料、装备制造、食品药品、工艺品及旅游等领域的产品。参展产品必须具备行业代表性、先进性和产品特色、技术特色、服务特色;产品有注册商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有关标准;食品类产品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医药类产品必须具有医药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批准文号;工艺品具有地方特色及代表性。国家规定的违禁品及假冒伪劣商品严禁参展。
  (三)推荐项目要求
  为了多层面、多角度地充分展示我市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和合作洽谈项目,促进投资者、企业、中介机构等单位或个人建立广泛的联系,我市拟编制“中小企业招商洽谈项目册”,集中向中外客商进行广泛推介宣传。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项目推荐组织上报工作。
  (四)布展要求
  本届“中博会”设9个行业展区,省团分配我市国际标准展位为(3m×3m)10个。根据我市产业和产品实际情况,拟采取相对集中方式进行布展。每个标准展位优惠价6800元人民币。
  (五)经费
  太原分团工作人员属于市财政拨款的,由市财政审核拨付后集中管理使用。各县(市、区)、开发区参会人员费用自理。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均要制定参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派出懂外语、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参会;8月10日前报送《第四届中博会参展申请表》、《第四届中博会参展产品一览表》;8月25日前报送《分团报名表》,完成太原市中小企业招商洽谈项目册汇编工作;9月11日参展企业布展;9月14日参会代表报到;9月15日—18日参会。

  附件:1.第四届中博会参展申请表
   2.第四届中国中博会太原分团报名表
   3.第四届中博会参展产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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