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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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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建监函[2007]143号
【发布日期】 2007-08-02
【实施日期】 2007-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的通知
(琼建监函[2007]143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各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我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起草颁布了《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现将该《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告知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联系电话:65361679
  原《海南省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琼建监[2003]109号)同时废止。
海南省建设厅
二○○七年八月二日
 
附件:1. 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申报表/评审表
   2.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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