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园林局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加快实施绿色无锡建设推进城市生态重建恢复工作方案(2007—2010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二○○七年八月三日
市园林局、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一、基本目标 3.会同市园林局、市农林局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 (三)市规划局: 1.做好《无锡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确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划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的绿线。 2.配合市园林局做好《无锡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的起草制定工作。 3.配合市园林局制定中心城区拆违建绿、破墙透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建设项目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 4.根据加快实施绿色无锡建设,推进城市生态重建恢复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要求,划定建设范围,保证绿化用地。 5.通过规划把关,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建、改建建筑实施屋顶可利用面积20%的屋顶绿化。 (四)市农林局: 1.会同市水利局建设太湖沿岸、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带。牵头组织编制太湖沿岸防护林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市交通局实施高速公路和不同等级公路两侧相应宽度绿化带建设,加强对低等级道路绿化的建设和改造。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创建绿色家园示范镇、村为抓手,加强农村村庄绿化,逐步改善农村绿化面貌。 4.配合市园林局继续完善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绿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建设,加快实施环太湖公路(南段)、342省道绿道建设。2009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 5.会同市园林局、建设局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 6.配合市园林局2007年底前完成《无锡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2008年6月底前按生态茶园标准建立九龙湾生态茶园保护基地,按特色农业保护基地设立标准建立阳山水蜜桃特色农业保护基地 7.配合市园林局推进优良园林绿化品种的引种、驯化和培育工作,加强特色和乡土植物基地建设,调整苗圃结构,建立专业的大苗苗圃、特色和乡土植物苗圃。 (五)市水利局: 1.加快实施城区河道景观绿化工程,对城区河道绿化重新进行系统的规划建设,形成“林水合一”的绿化特色。 2.配合市农林局实施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带建设。 (六)市交通局: 1.配合市农林局实施高速公路和不同等级公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加强对低等级道路绿化的建设改造,确保道路两侧不缺株断垄。 2.配合市园林局、农林局继续完善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工程建设;加快实施环太湖公路(南段)、342省道绿道建设。2009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 (七)锡山区政府: 1.继续完善辖区内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绿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建设。加强对辖区内不同等级道路的绿化建设。 2.建设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带。2010年前按照规划完成辖区内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建设改造。 3.会同市园林局等部门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辖区内的绿道与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根据无锡市城市绿道体系建设规划,2010年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接点建设。加快推进北兴塘河生态绿地建设。 4.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创建绿色家园示范镇、村为抓手,加强农村村庄绿化,逐步改善农村绿化面貌。 (八)惠山区政府: 1.实施辖区内沪宁铁路两侧防护林建设,2010年前按照两侧80米的宽度标准实施建设。 2.继续完善辖区内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绿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建设。加快实施辖区内342省道绿道建设。加强对辖区内不同等级道路的绿化建设。 3.建设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带。2010年前按照规划完成辖区内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建设改造。 4.会同市园林局等部门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辖区内的绿道与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根据无锡市城市绿道体系建设规划,2010年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接点建设。 5.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创建绿色家园示范镇、村为抓手,加强农村村庄绿化,逐步改善农村绿化面貌。 (九)滨湖区政府: 1.2010年前分年度实施、完成辖区内小游园建设项目及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拆墙透绿等(小游园建设项目见附表)绿化建设任务。 2.会同市建设局加快实施城市道路绿化。新建道路按照城市主干道绿地率25%,城市次干道绿地率15%的部颁标准执行;2010年前已建道路绿化按照要求完成改造。 3.会同市水利局加快实施城区河道景观绿化工程,2010年完成辖区内河道绿化的建设和改造,形成“林水合一”的绿化特色。 4.加快实施辖区内环太湖公路(南段)、342省道绿道建设。完善陆马公路等绿道建设工程。加强对辖区内不同等级道路的绿化建设。 5.建设太湖沿岸、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带。2010年前按照规划完成辖区内太湖沿岸防护林体系建设,并对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实施改造。 6.会同市园林局等部门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辖区内的绿道与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根据无锡市城市绿道体系建设规划,2010年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接点建设。 7.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创建绿色家园示范镇、村为抓手,加强农村村庄绿化,逐步改善农村面貌。 (十)崇安区政府: 1.加快实施中心城区拆违建绿、破墙透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提出2010年前工作目标并确保落实。 2.加快城区小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2010年前分年度实施完成辖区内小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项目(小游园建设项目见附表)。 3.会同市建设局加快实施城市道路绿化。新建道路按照城市主干道绿地率25%,城市次干道绿地率15%的部颁标准执行;2010年前已建道路绿化按照要求完成改造。 4.会同市水利局加快实施城区河道景观绿化工程,2010年完成辖区内河道绿化的建设和改造,形成“林水合一”的绿化特色。 5.实施辖区内沪宁铁路两侧防护林建设,2010年前按照两侧80米的宽度标准实施建设。 6.会同市园林局等部门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辖区内的绿道与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根据无锡市城市绿道体系建设规划,2010年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接点建设。 (十一)南长区政府: 1.加快实施中心城区拆违建绿、破墙透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提出2010年前工作目标并确保落实。 2.加快城区小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2010年前分年度实施完成辖区内小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项目(小游园建设项目见附表)。 3.会同市建设局加快实施城市道路绿化。新建道路按照城市主干道绿地率25%,城市次干道绿地率15%的部颁标准执行;2010年前已建道路绿化按照要求完成改造。 4.会同市水利局加快实施城区河道景观绿化工程,2010年完成辖区内河道绿化的建设和改造,形成“林水合一”的绿化特色。 5.会同市园林局等部门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辖区内的绿道与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根据无锡市城市绿道体系建设规划,2010年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接点建设。 (十二)北塘区政府: 1.加快实施中心城区拆违建绿、破墙透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提出2010年前工作目标并确保落实。 2.加快城区小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2010年前分年度实施完成辖区内小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项目(小游园建设项目见附表)。 3.会同市建设局加快实施城市道路绿化。新建道路按照城市主干道绿地率25%,城市次干道绿地率15%的部颁标准执行;2010年前已建道路绿化按照要求完成改造。 4.会同市水利局加快实施城区河道景观绿化工程,2010年完成辖区内河道绿化的建设和改造,形成“林水合一”的绿化特色。 5.实施辖区内沪宁铁路两侧防护林建设,2010年前按照两侧80米的宽度标准实施建设。 6.会同市园林局等部门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辖区内的绿道与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根据无锡市城市绿道体系建设规划,2010年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接点建设。 7.继续完善312国道绿道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沿线绿化范围内拆迁力度,2009年底完成辖区内312国道绿道建设任务,确保宜林地段的绿化宽度。 (十三)新区管委会: 1.2010年前分年度实施、完成辖区内小游园建设项目及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拆墙透绿等(小游园建设项目见附表)绿化建设任务。 2.加快实施城市道路绿化。新建道路按照城市主干道绿地率25%,城市次干道绿地率15%的部颁标准执行;2010年前已建道路绿化按照要求完成改造。 3.会同市水利局加快实施城区河道景观绿化工程,2010年完成辖区内河道绿化的建设和改造,形成“林水合一”的绿化特色。 4.实施沪宁铁路辖区内两侧防护林建设,2010年前按照两侧80米的宽度标准实施建设。 5.继续完善辖区内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绿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建设。加快实施辖区内环太湖公路(南段)绿道建设。加强对辖区内不同等级道路的绿化建设。 6.建设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带。2010年前按照规划完成辖区内五级以上航道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防护林建设改造。 7.会同市园林局等部门加快城市绿道接点建设,以公园、绿地等形式将辖区内的绿道与全市绿道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生态廊道。根据无锡市城市绿道体系建设规划,2010年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接点建设。 8.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创建绿色家园示范镇、村为抓手,加强农村村庄绿化,逐步改善农村绿化面貌。 四、保障措施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6699行动”和“环保优先八大行动”的决定,加快实施绿色无锡建设,推进城市生态重建恢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使命所在,也是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齐心协力推进城市生态重建恢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各地区和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切实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地区和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确保职责明确到位,目标落实到位。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的任务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主要责任部门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市财政、规划、国土等部门要积极做好资金安排、定点规划、用地保障工作。 (二)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加快实施绿色无锡建设,推进城市生态重建恢复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地区和部门要对照工作分工明确各自的责任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的进展期限、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员,确保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成效。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方案报市分管领导审定后,于8月底前抄送市园林局备案;各地区的工作方案请在8月20日前抄送市园林局备案。 (三)强化考核,务求实效。要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检查考核,强化督促协调。市政府督查室将牵头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工作推诿、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要通报批评,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确保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附表:
各区小游园建设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