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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人事局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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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8-17
【实施日期】 2007-08-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亳州市人事局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补充通知


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已经结束,个别职位因专业限制,报名人数达不到公告要求。根据报名结果及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对招聘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市劳动力市场ZW3职位,报名学历调整为专科以上,报名专业为网络技术相关专业(计算机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网络工程)。
  2、市地震办ZW5职位,报名专业条件要求调整为理工科类专业。
  3、市扶贫办ZW14、ZW15职位, 报名专业条件增加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美术学、新闻学等专业。
  上述岗位的其他事宜仍按《亳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见亳州人事人才网)规定执行。
  符合上述职位要求的人员,可于8月25日-26日,到市人才市场(市区光明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9月12日到市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亳州市人事局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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