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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下半年新开工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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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8-22
【实施日期】 2007-08-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下半年新开工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把项目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锲而不舍,强力推进,培植了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市政府筛选确定了一批下半年新开工重点项目,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项目开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重大项目建设起到了重要支撑拉动作用。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2.08亿元,同比增长43.8%,其中工业投资完成25.35亿元,同比增长73.8%,亿元以上建设项目15个,完成投资16.19亿元,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应清醒地看到,横向比差距仍然较大,结构不优、投入不足、总量不大等问题依然存在,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和增幅在全省仍处于靠后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开工项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树立抓项目就是抓投入、抓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努力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加强协调
  要突出抓好工业项目。下半年新开工项目中,工业项目占全部新开工项目的50%以上,其完成情况对全年投资目标任务的完成至关重要,必须加强协调,全力推进工业项目尤其是亿元以上大项目的开工建设。要加大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力度。切实抓好市级、县区级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项目主管部门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健全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实行项目管理部门联动制度,对项目前期工作中涉及的环保、土地、水资源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协调配合,搞好与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的衔接,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及早开工建设。要加快项目开工后的建设进度。各项目单位要倒排工期,进一步调整、优化施工方案,合理调度资金、材料、设备和施工力量,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加快在建和新开工项目的建设进度。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要及时督查,认真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存在问题,加快项目建设步伐。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对在建和新开工重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协调,分解责任,严格考核。实行责任领导负总责,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的重点项目责任制,形成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的合力。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一着不让地做好下半年新开工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业主,并落实跟踪联系人。要进一步畅通与企业的沟通渠道,对于项目单位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及时研究解决,并督促落实到位;对于一些涉及部门较多的重大问题,要召开专门现场办公会进行分析、研究。要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市政府将定期对新开工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年终按有关规定落实奖惩措施。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  附件:宿州市2007年下半年新开工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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