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体育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体办[2007]67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省体育局门户网站建设,明确责任,丰富内容,形成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长效机制,现将《江苏省体育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江苏省体育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 行)
第一条 为保证省体育局门户网站“江苏体育”网正常运行,加强网络管理,保障网站信息及时、准确、安全,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把“江苏体育”网办成展示江苏体育的重要窗口,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体育”网是江苏省体育局主办,主要发布江苏体育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协同竞赛组织、传播健身知识、服务人民群众的政府网站。“江苏体育”网互联网域名为http://www.jssports.gov.cn,局域网地址为http://10.1.5.1:8080。
第三条 “江苏体育”网信息采集的主要来源是:各市、县(市、区)体育部门和省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报送的工作动态、管理规范、便民措施、研究成果、资料文献,以及来源于新闻媒体或其它渠道的与江苏体育相关的信息等。
第四条 “江苏体育”网发布的信息应符合国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国际互联网安全保密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事项、侵犯知识产权的事项以及不能公开的工作和商业秘密等,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
第五条 “江苏体育”网(包括办公自动化OA等) 在省体育局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其运维管理实行管办分离。
省局办公室负责制定网站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申报电子政务项目,接受上级部门对本网站的考评,审核重要信息,指导业务培训,监管网站建设和运维,考核电子政务工作,向上级报送信息等。
省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外网(江苏体育网) 、内网(OA)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保障内外网网络正常、安全运行,承担软件、硬件的维修、升级、改进,开展业务培训,以及网站信息发布的统计分析等。
第六条 “江苏体育”网各栏目建设和管理由省局办公室牵头,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部门(单位)负责制。
省局办公室负责重点关注、新闻中心、基层体育、体育外事、政策法规、在线服务、公众互动、工作简报等栏目的信息采集编审和全站栏目的监管。
省局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负责责任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提供公共栏目的信息资源,完成重要信息的保障任务。
各市、县(市、区)体育部门负责本地体育信息的采集与报送,完成重要信息的保障任务,配合专题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各部门的采编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机关各处室和有责任栏目的直属单位采集的本栏目信息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必要时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后,通过网站管理系统直接发布上网。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和没有责任栏目的直属单位采编的信息,通过网站信息交换中心(直属单位通过网站管理系统)报送,由省局办公室负责审核,必要时呈送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发布。
第八条 发布或报送的所有信息应署明作者、来源及签发人。署名不全或无相关领导审签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信息发布后,发布人员应及时上网浏览、检查,确定所发信息准确无误。
第九条 “江苏体育”网可向省体育局系统、各市县体育部门、有关媒体发布通知、公告、短信等信息。内部公告信息发布由发布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网站信息交换中心报送请求及选择发送方式,经省局办公室审核,必要时呈送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发布。
各部门(单位)网站信息员要经常查看内部公告信息,及时处理,并回复确认。对需要反馈处理情况的信息,必须及时通过网站信息交换中心或正式公文上报处理结果。
第十条 “江苏体育”网实行信息定期考核制度。每月通报一次考核情况,年终公布考核结果,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考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提供信息的数量与质量;栏目的完善程度和管理水平;对网站的合理化建议等。
第十一条 各部门(单位)网站信息员工作变动,需及时书面通知省局办公室,调整原信息员的管理权限或关闭其账户,并为新信息员开通账户和管理权限。网站信息员对自己使用的账户和密码要妥善管理,严禁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二条 网站信息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发布虚假信息,发生责任事故,以及违反本办法第四条所述内容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体育局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并不得参加先进单位和个人评比表彰。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7年8月24日起施行。
附件:
江苏体育网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
为加强对江苏体育网内容保障工作的绩效考核,进一步发挥江苏体育网在发布政务信息、提供网上服务、开展互动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计分办法。
(一)动态信息。被江苏体育网“江苏体育”、“今日头条”、“滚动新闻”采用,每条计5分;被其他栏目采用,每条计3分。
(二)图片及视频信息。被“图片新闻”采用,每张图片计5分;被“精彩图片”采用,每张图片计1分;被江苏体育网“视频点播”采用,每条计20分。
(三)在线访谈:在江苏体育网开展一次在线访谈计40分。
(四)在线调查:在江苏体育网开展在线调查每次计20分。
(五)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由江苏体育网报送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各地各部门(单位)信息并被采用每条计10分,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一次在线调查活动计40分,开展一次在线访谈计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