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百团联百乡千企结千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联乡结村”共建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部门:经研究决定,现将《杭州市“联乡结村”共建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评比办法,认真开展“联乡结村”共建工作,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杭州市百团联百乡千企结千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财政局 2007年8月27日 杭州市“联乡结村”共建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根据杭州市委《关于开展“百团联百乡、千企结千村”活动的意见》(市委(2007)4号)精神,为充分调动市级集团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区、县(市)党委、政府在“联乡结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确保“联乡结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比对象 (一)考核对象:各区、县(市)党委、人民政府;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评比对象:“联乡结村”市级集团成员单位和个人。 二、考核内容和评比条件 (一)考核内容 1、依据杭州市委《关于开展“百团联百乡、千企结千村”活动的意见》(市委(2007)4号)精神,以“共谋发展思路、共兴农村经济、共办社会事业、共推村庄建设、共育文明乡风、共育文明乡风”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联乡结村”共建工作,加快新农村建设。 2、“联乡结村”共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体制机制、项目实施、资金监管等工作。 3、“联乡结村”共建工作的具体成效。 (二)评比条件 1、“联乡结村”共建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联乡结村”工作。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联乡结村”工作作为本单位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明确,职责任务落实,调查研究深入,工作作风扎实,督查制度健全,联结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2)全面完成结对共建任务。积极帮助结对乡(镇)、村制定发展规划,拓展联结思路,落实共建项目,扶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共建工作成效明显,结对乡(镇)、村如期全面完成“联乡结村”共建工作的目标任务。 (3)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联乡结村”成员单位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深入乡(镇)、村调研指导,作风务实,讲求实效,发挥本单位优势,帮助当地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居住环境,成效明显,受到结对乡(镇)、村的普遍好评。 2、“联乡结村”共建工作突出贡献企业家评选条件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积极主动地参与“联乡结村”共建活动,以“工业反哺农业”为己任,怀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村企结对共建活动,反哺“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 (2)共建作用发挥明显。围绕“六共”内容,结合本企业优势,真心实意、尽力而为地为结对村出谋划策,帮助解决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帮助改善结对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联结活动,结对村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3)慷慨捐助力度大。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慷慨解囊,回报社会,出资出力,态度积极,每年无偿捐助给结对村共建资金30万元以上,为建设品质新农村贡献力量。 3、“联乡结村”共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心联结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联乡结村”的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要求,投身于联结工作,对结对乡(镇)、村农民怀有深厚的感情。 (2)工作作风优良。调查研究深入,工作作风扎实,责任心强,每年多次到结对乡(镇)、村指导检查共建工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受到结对乡(镇)、村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 (3)工作成绩突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为结对乡(镇)、村和农民群众出谋划策,千方百计帮助解决问题,被结对乡(镇)、村发展成效比较明显。 三、考核评比奖项 (一)考核奖项 “联乡结村”共建工作先进区、县(市)奖,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联乡结村”共建工作考核得分同时作为年度区、县(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核依据,按比率计分。 (二)评比奖项 “联乡结村”共建工作先进集体80个左右,其中企业不少于30个;“联乡结村”共建工作突出贡献企业家30名左右;“联乡结村”共建工作先进个人60名左右。 四、考核材料 1、“联乡结村”共建工作考核自查表; 2、自查评分说明; 3、工作总结; 4、其他相关资料。 五、考核方法和评比程序 (一)考核方法 1、考核工作由市“联乡结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一次。 2、各区、县(市)“联乡结村”活动领导小组在每年的12月上旬按考核要求准备好书面材料,向市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3、市“联乡结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年底前,组织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 4、考核形式采取听、看、查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是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有关台帐、抽查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5、无下山移民任务的区,考核本区共建项目。 6、“联乡结村”工作创新、亮点多,得到上级肯定表扬的,视情况适当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市“联乡结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考核结果,提出表彰方案报市“联乡结村”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二)评比程序 评选按各级推荐、严格审核、激励先进的原则进行,每两年一次。具体程序为: 1、“联乡结村”共建工作先进集体、“联乡结村”共建工作突出贡献企业家,由结对乡镇、村所在县(市)主管部门推荐,并征得市级集团牵头单位同意,经市“联乡结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2、“联乡结村”共建工作先进个人由市级集团牵头单位协调,集团成员单位推荐,经市“联乡结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六、表彰奖励 获得市“联乡结村”共建工作先进区、县(市)奖的,一等奖奖励2万元,二等奖奖励1.5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联乡结村”共建工作先进集体授予奖牌,“联乡结村”共建工作突出贡献企业家、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奖励经费从杭州市“联乡结村”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 七、本考核评比办法由市“联乡结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 1、杭州市“联乡结村”共建工作先进区、县(市)奖考核表
2、“联乡结村”共建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3、“联乡结村”共建工作突出贡献企业家推荐表.doc
4、“联乡结村”共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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