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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调整上海市中小学2007学年度部分课程计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基〔2007〕48号
【发布日期】 2007-08-30
【实施日期】 2007-08-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调整上海市中小学2007学年度部分课程计划的通知
沪教委基〔2007〕48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小学一、二年级课程调整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基(2007)44号)的要求和本市高中历史学科教学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对上海市小学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一至四年级)和上海市高中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高一、高二年级)进行调整(见附件)。其他年级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仍遵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沪教委基(2007)3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请将本文件及时转发至辖区内所属中小学和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1.上海市小学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一至四年级)

   程、科   目

周课时

    明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文

9

9

6

6

       学

3

3

4

5

       语

2

3

4

5

       然

2

2

2

2

品德与社会

2

2

2

3

唱游/音乐

2/

2/

/2

/2

       术

2

2

2

1

体育与健身

3

3

3

3

信息科技

2

劳动技术

1

周课时数

25

26

27

28

兴趣活动

体育活动

5-4

4-3

4-3

4-3

学校用于安排兴趣活动与体育活动。开设兴趣类活动,每一项目每周至多不超过2课时;学生可自由选择修习。

专题教育

班团队活动

1-2

1-2

1-2

1-2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每学年1-2周

可集中或分散安排,

学生为必修。

周课时数

6

5

5

5

探究型课程

主题探究活动

1

1

1

1

单独设置,课时可以分散使用,也可以集中使用。

晨(午)会

每天15-20分钟

广播操、眼保健操等

每天35分钟

周活动总量

32

32

33

34

每课时按35分钟计



上海市小学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补充说明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小学一、二年级课程调整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基)(2007)44号)的要求,现对2007学年小学一、二年级课程计划补充说明如下:

1.小学一年级语文、数学、外语全面实施调整后的课程内容与要求,其中语文、数学学科的周课时不作调整,英语学科的周课时从原先的3课时调整为2课时。

2.小学一年级设置2-4周的学习准备期。学习准备期的课程设置主要由学科课程和学校综合活动两部分组成。2007学年,小学一年级各学科课程全面实施学习准备期教学要求;综合活动内容仅在部分小学一年级进行试点。

3.2007学年,小学二年级课程不作调整。

上海市高中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高一、高二年级)

课程科目

周课时

        明

高一年级

高二年级

     础     型      课     程

       文

3

3

       学

3

3

       语

3

3

       理

2

2

       学

2

2

生命科学

1(0)

2(3)

高一、高二总课时为102,学校在确保教学课时总量的前提下可选择设课年级及其周课时数。

思想政治

2

2

        理

3

       史

2

信息科技

2

劳动技术

2(3)

1(0)

高一、高二总课时为102,学校在确保教学课时总量的前提下可选择设课年级及其周课时数。

可以分散安排,也可相对集中安排。

体育与健身

3

3

艺术

音乐

1

1

2(1)

课改基地学校使用新教材“艺术”。高中三年总课时为98,学校在确保教学课时总量的前提下可选择设课年级及其周课时数。其他学校高一开设分科的“音乐”与“美术”各一节,高二开设“艺术”一节,使用老教材。

美术

1

周课时数

26

26

周课时数应控制在26课时内。

拓  展 型 课 程

学科类

活动类(含体育活动)

6-5

6-5

学校开设若干学科类和活动类的科目,每一科目每周至多不超过2课时;学生可自由选择修习。

专题教育

班团队活动

1-2

1-2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每学年两周

可集中或分散安排;学生为必修。

周课时数

7

7

研究型

课程

课题(问题)研究、项目设计等活动

2

2

单独设置,课时可分散或集中使用,学生研究活动时间可以延伸到课外。

晨(午)会

每天15-20分钟

广播操、眼保健操等

每天35分钟

周活动总量

35

35

每课时按40分钟计



说明:1.上表中括号内的课时数为正式颁发的课程方案(试行稿)中提出的参考课时。

2.根据本市高中历史学科教学的需求,2007学年高一年级历史学科周课时从原先的3课时调整为2课时,拓展型课程由原先的“5-4”课时调整为“6-5”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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