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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人血白蛋白最高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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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价发〔2007〕155号
【发布日期】 2007-08-31
【实施日期】 2007-08-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人血白蛋白最高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
(川价发〔2007〕155号)
 
 
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
  由于血浆短缺,导致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人血白蛋白产量严重下滑,市场供应异常紧缺,各市、州医疗卫生机构也反映临床用药十分困难。目前部分省为缓解人血白蛋白的紧缺情况,已提高了人血白蛋白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为此,经研究决定,在国家未统一调整价格之前,适当调整我省人血白蛋白临时最高零售价格: 

药品名称

规格

临时最高零售价格

人血白蛋白

2g

100.00

人血白蛋白

5g

215.00

人血白蛋白

10g

390.00

人血白蛋白

12.5g

480.00

人血白蛋白

20g

650.00

注:上述价格不区分药品性状、装量。
  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人血白蛋白价格的执行情况,加大价格检查力度,对不执行本通知规定,囤积居奇、哄抬人血白蛋白价格的,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07年9月10日起执行。
 
200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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