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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认真做好高校贷款工作推动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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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2007〕62号
【发布日期】 2007-09-01
【实施日期】 2007-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认真做好高校贷款工作 推动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一日
关于认真做好高校贷款工作推动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银校合作,利用银行贷款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实现了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做好高校贷款工作,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做好高校贷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我省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广大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教育投入与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解决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自1999年以来,我省开展银校合作,积极利用银行贷款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学校发展,扩大并形成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截止2006年,全省普通高校109所,比2001年增加44所;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达133.8万人,比2001年的44.9万人增长19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1.4%,比2001年提高了5.5个百分点;普通高校固定资产总值由1998年的51亿元增加到495亿元,基本适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省银校合作在整体上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高校贷款额度过大,超过贷款风险警戒线;部分高校贷款结构不合理,短期贷款所占比例过高,近期还本付息压力较大。这些问题影响并制约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高校贷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正确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与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从实际出发,从有利于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出发,从扎扎实实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出发,认真做好高校贷款工作。
  二是在制订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中,要坚持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并在总体规划下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高校实际偿还能力确定贷款项目及适度的贷款额度。
  三是强化高校贷款的责任意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要本着对国家和事业负责的态度,提高风险意识,完善决策程序,增强法制观念。在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银行贷款资金的管理情况要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四是坚持效益第一的思想,在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动脑筋、想办法,挖掘内部潜力,整合现有资源,合理调度资金,减少贷款额度,有效地降低贷款成本。
  (二)目标任务。
  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保证高校财务正常运转,实现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校贷款工作的重要任务。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贷款风险意识,合理确定贷款规模,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省教育厅、财政厅、山东银监局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省教育厅、财政厅要定期发布高校贷款风险警戒线。超出警戒线的学校要制定具体措施,逐步使其贷款降到警戒线以下。山东银监局要及时向各有关金融机构通报超过风险警戒线的高校名单。
  三、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的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大政府投入。省财政要逐步提高生均拨款定额,并根据财力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高校基本建设和支持高校内涵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高校的投入,尽快提高生均财政拨款额度。
  (二)优化贷款结构,切实加强贷款管理。各银行要加强对高校贷款到期偿还情况的预测,实行“一校一策”差别化管理。一是对符合条件、但贷款期限不合理的高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进行将短期贷款调整为长期贷款的尝试;二是对超过警戒线的高校,要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确保按时还息;对已形成不良贷款的,抓紧实施债权保全和风险化解措施,减少损失;三是对涉及多家银行且数额较大的高校贷款,可研究调整为银团性授信俱乐部方式,由一家主办行牵头,共同研究贷款管理和风险化解措施;四是继续支持高校合理的新增贷款需求,对新增贷款要根据实际用途和项目建设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切实加强贷后管理,改进支付方式,努力提高使用效率。
  (三)加快推进土地资产置换,增强高校还贷能力。有关高校要根据长期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校区规模与面积,整合新老校区资源,积极推进土地资产置换。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帮助高校尽快完成老校区置换。     (四)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多渠道筹集资金。利用市场机制,吸引民间资本、企业资金投入后勤社会化建设和管理,盘活高校存量资产。
  (五)努力建设节约型学校。高校建设要坚持经济、适用、美观的原则,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勤俭建校。要强化经营理念,严格财务管理和监督,从紧安排行政事务性支出,杜绝办学中的奢侈浪费现象,提高办学效益。     (六)建立健全高校贷款管理机制。各银行要建立健全与高校贷款特征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贷款评估应综合考虑高校财务运转状况、竞争能力、教育发展规划和招生等情况。同时,银行要探索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社会中介组织等参与的高校资产财务质量评价体系,根据整体风险特征,结合个体特点,量化风险指标,构建完善的高校信贷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高校贷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等单位组成的高校贷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各贷款银行和贷款高校沟通交流信息,研讨信贷动态,提出贷款情况统计监测报告,及时解决贷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银校合作。各金融机构要本着支持教育发展的原则,对财务状况良好、信用程度较高的高校给予利率优惠政策。各贷款银行要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与交流,提高信息透明度。贷款银行要利用信息、资源、人才优势,支持高校多元化办学,积极争取行业政策,采取多种贷款方式满足高校资金需求。省教育厅要定期发布高等教育行业以及重点高校发展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高校要积极向贷款银行提供贷款用途、项目建设周期、进度情况以及贷款资金实际使用状况,主动争取银行的支持。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银监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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