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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07年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农产品加工业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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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三政〔2007〕49号
【发布日期】 2007-09-05
【实施日期】 2007-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07年
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农产品加工业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2007〕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2007年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农产品加工业博览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门峡市2007年全国东西合作经贸谈暨农产品加工业博览会实施方案
 

  2007年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农产品加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洽谈会)将于2007年9月在驻马店市举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批2007年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农产品加工业博览会河南省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07)56号)精神,我市将组团参加洽谈会。为做好筹备和参展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会议内容和目标任务
  (一)会议内容:项目发布、洽谈和对接,农产品展示展销,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推广与转让,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合作和信息交流等。
  (二)目标任务:充分利用洽谈会这个全国性贸易、交流平台,及时了解全国中小企业最新发展动态,开拓视野;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会开展经贸洽谈、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提高企业及产品知名度;大力引导中小企业参与东西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时间、地点和日程安排
  (一)时间:报到时间为2007年9月24日至25日,洽谈会时间为9月26日至9月28日。
  (二)地点:驻马店市会展中心。
  (三)日程:9月26日上午举行洽谈会开幕式。9月26日至10月2日,分别进行项目洽谈、信息发布、银企合作、科技合作与交流、产品展示展销等。
  (四)产品布展:9月24日至9月25日,由各分团负责参会产品布展;预展时间为9月25日18时,市代表团组织检查;展示展销时间为9月26日至10月2日,10月2日下午5时撤展。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洽谈会由市政府组建代表团(名单附后)参会,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具体承办。各县(市、区)及开发区也要组建分团参会,各分团由县(市、区)主管中小企业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带队,确定一名联络员,并于2007年9月12日前,将分团参会企业、人员名单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参会分团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要精心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较好、技术含量较高,有利于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的项目参会。要广泛动员和组织企业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到省外搞好项目的宣传、衔接、具体洽谈等工作,提高项目洽谈签约成功率和履约率。
  (二)各县(市、区)分团要认真搞好项目产品布展。按照展位设置,在会展中心分配我市展示展位(3米×3米)8个,市直和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各1个,每个展位1000元;在会展中心外,分配我市展销展位(3米×3米)共15个,其中卢氏县、开发区各1个,灵宝市3个,市直和其他县(市、区)各2个,每个展位700元。各县(市、区)分团参展摊位费用自理。
  (三)参会人员要具有一定的项目洽谈能力和营销业务水平,熟悉企业情况和产品特点。要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注意仪表,讲究卫生、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尊重少数民族习俗。
附件:2007年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农产品加工博览会三门峡市代表团名单
  团 长:张君贵(副市长)
  副团长:郑禄学(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松安(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成 员:杨跃民(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高永瑞(灵宝市政府副市长)
      李海霞(陕县政府副县长)
      李万征(渑池县政府副县长)
      李志彬(卢氏县政府副县长)
      郭 勇(义马市政府副市长)
      谢东方(湖滨区政府副区长)
      李正良(开发区管委会助理调研员)
  代表团下设办公室,杨跃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经贸洽谈会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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