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下达2007年度新乡市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工作目标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 2007 ] 189号
【发布日期】 2007-09-05
【实施日期】 2007-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下达2007年度新乡市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工作目标的通知
新政办[ 2007 ] 1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吴天君在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大银行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现将调整后的2007年度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工作目标下达给你们,望各银行金融机构按照调整后信贷工作目标做好今年的信贷工作。
  全市新增贷款93亿元,其中: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乡市分行新增贷款7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新增贷款12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分行新增贷款10亿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新增贷款8亿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新增贷款13亿元;
  广东发展银行新乡分行新增贷款5亿元;
  新乡市商业银行新增贷款20亿元;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新乡市办公室新增贷款18亿元。
 
二○○七年九月五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