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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开学期间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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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办发电〔2007〕77号
【发布日期】 2007-09-10
【实施日期】 2007-09-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开学期间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7〕7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断提高对学校安全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学校安全卫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办法,明确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整体上继续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目前各地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影响校园平安和谐稳定的许多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各类事故也未得到完全有效的控制,安全工作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特别是今年我省部分地区遭受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致使部分学校的安全卫生隐患更加突出。目前汛期尚未结束,洪涝灾害的危险并未消除,秋季也是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食源性痢疾的高发期,对此决不可掉以轻心。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期间的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是构建“平安四川”、“和谐四川”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和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加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领导,把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安全卫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做好统筹安排和协调工作,切实做到“重视程度不松,工作力度不减”,确保开学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各市(州)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本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督促职责,进一步协调关系,密切各部门配合,不断完善措施,加强指导和督促,避免出现对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不到位的现象。特别要强化和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的主导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卫生工作,为学校认真落实好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提供切实的帮助和支持。
  二、认真分析情况,完善开学安全工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总结、分析,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学校秋季易发事故、卫生安全隐患、学校安全卫生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完善管理、加强督促、建立机制,确保秋季开学后学校安全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完善开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开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要结合秋季特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学校存在隐患的特点,研究制订相应措施和提出工作要求,加强分类指导,逐项加以落实。要把继续排查整治各种安全隐患,加强监控工作,防范事故发生,特别要把防范重特大事件的发生作为近期工作重点。要认真分析掌握的情况和数据,对各种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和核实,提出整治方案并加强对整改、监控措施到位情况的督促和检查,确保隐患得到排除。
  (二)不断完善和加强开学时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要针对秋季开学后学生的思想情况及在秋季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努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开学期间对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机制。要在开学后的一段时期内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生的安全教育。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干部要主动深入到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情况,及时发现学生思想和情绪中不利于安全稳定的苗头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中小学校开学后要结合实际在加强对广大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同时特别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要从学习上帮助、生活上关心、心理上引导等方面开展工作,帮助留守儿童克服困难,使他们真切体会到父母不在身边时学校和社会给予的真情关爱。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事故防范工作
  今年秋季开学后,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点是食品卫生、消防、楼道和灾后安全等。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事故防范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努力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校园安全。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各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切实抓好秋季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学生肠道传染性疾病的防范工作。做好学校卫生监管工作,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实施学校食品量化分级管理,促进学校食堂规范经营,促进学校建立和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督促学校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饮水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学校必须安排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的人员负责对校内食堂、小卖部的监管,督促他们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使各项有关食品卫生的要求得到落实。
  (二)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各级公安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校园重点消防区域的消防防控工作,各地、各学校要抓紧研究加强消防安全的具体措施,重点是校内公共聚集场所和学生宿舍。学校要认真排查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凡被封堵、锁闭或占用的要及时疏通。同时要落实好监管措施和责任人。木质结构学生宿舍必须作为监管防范的重中之重。各级公安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周边有可能发生火灾危及学校安全的情况,对学校周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的排查,同时做好火灾的防范工作。
  (三)切实加强楼道安全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认真落实好有关楼道管理的要求。各学校要确定楼道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落实好加强管理的措施。确保晚自习、放学等时段的管理到位。要针对如临时停电、天气突变等意外情况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四)切实做好洪灾后校园重建和秋季开校安全卫生工作。今年6、7月我省部分地区遭遇了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学校受灾严重,做好受灾学校的重建和灾后相关安全工作是当务之急。为确保灾后学校秋季顺利开学,在做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各级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及学校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受灾学校进行重点险情排查,凡雨水、河水浸泡过的校舍建筑物都要通过专业资质部门检查鉴定,未经鉴定的不得使用。地质险情未排除的,要有确保学生生命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的方案和措施。二是受洪水浸泡过的电器和消防、生活、教学仪器及设施设备没有通过检查维修的不得使用。三是在秋季开学期间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消毒灭菌,把好饮水关。四是对灾后重建的建筑要经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鉴定后方可投入使用。五是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重灾学校维修恢复有困难或隐患尚未排除、解除,学校无法正常开学的,要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学校间的调整等适当方式确保学生正常上学。
 
200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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