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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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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办字〔2007〕147号
【发布日期】 2007-09-11
【实施日期】 2007-09-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07)1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落实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担负起保障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各职能部门认真按照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
  二、着力抓好专项整治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2007年萍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萍府办字(2007)35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监督力度,认真抓好对种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的专项整治,全面完成食品安全各项整治目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完善保障措施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保障措施,一是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到落实人;二是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资金投入,落实基础设施建设、抽验和执法办案的经费;三是要加快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整合检测资源,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二OO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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