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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今年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价检发〔2007〕129号
【发布日期】 2007-09-12
【实施日期】 2007-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今年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陕价检发〔2007〕129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今年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检(2007)219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以及典型案例材料请于10月8日上午10时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局(物价检查所,传真029-87326050,电子邮箱87326050@sohu.com)。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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