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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国税函〔2007〕482号
【发布日期】 2007-09-13
【实施日期】 2007-09-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  你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穗国税发(2007)233号)收悉。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依法分别在广东省中山市和珠海市设立非独立核算的营销服务部,并负责统一核算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九十条规定,经研究,同意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合并申报缴纳其中山市和珠海市营销服务部的企业所得税。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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