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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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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吉安监管办字[2007]175号
【发布日期】 2007-09-17
【实施日期】 2007-09-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通知
吉安监管办字[2007]175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为了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置群众上访问题维护省政府机关正常秩序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7)104号),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安全监管系统的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8月7日召开的全省信访联席会议扩大会议精神,学习领会王珉、韩长赋、王儒林、矫正中等四位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学习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置群众上访问题维护省政府机关正常秩序的通知》。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本系统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一次专题分析,研究对策,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解决实际问题。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决不能把本级应该解决的问题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二、落实责任,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坚持“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原则,发现信访苗头和倾向,要妥善研究对策,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活动。认真梳理久访不息的上访老户和久拖不决的疑难信访问题,分解任务,着力解决问题。属于本级处理解决的问题,提交本级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属于下级解决的问题,落实下级领导干部带案下访责任。确保带案下访活动收到效果,提高一次性处理的办结率。对越级到省以上部门的集体上访,要及时做好劝返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三、完善制度,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问题
  要进一步规范信访的办理制度,热情、耐心、认真地受理好每一件群众的来信、来访,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责受理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尤其是上级转去的信访件,要按照信访要求的时限(60天内办结)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拖延。省局将对越级上访和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对工作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负面影响并出现严重后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四、加强学习,提高信访人员素质
  信访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处理信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主动做好信访工作,把群众上访的问题解决好。各单位要为信访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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