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牵头对省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563项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体部署,以“四谋发展”为实践主题,以“四个重在”为实践要领,以“四个关键”为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总体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落实审批责任制,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1.省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46项) 2.省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217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