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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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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07〕26号
【发布日期】 2007-09-20
【实施日期】 2007-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牵头对省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563项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体部署,以“四谋发展”为实践主题,以“四个重在”为实践要领,以“四个关键”为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总体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落实审批责任制,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  附件:
 
  1.省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46项)
  2.省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21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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