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统计局、广东省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关于开展2007年深圳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的通知 各区统计局、贸工局,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 为掌握当前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为市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市统计局、市贸易工业局决定联合开展2007年深圳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及产品出口型企业更新设备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改造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 本调查遵照《2007年深圳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方案》(见附件1)执行。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工作。被调查单位不得迟报、拒报,不得瞒报、虚报。违者依照《统计法》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2007年深圳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摸清当前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为全面掌握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为市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以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提供的2006年、2007年1-9月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型企业名单、新增资外商投资企业名单作为调查范围。2006年、2007年1-9月建造和购置的固定资产项目(更新改造项目)为调查对象。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资金情况等。具体内容见《深圳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 四、调查方式 对调查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 五、调查时间 调查资料所属时间为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10月8日至10月31日为调查的工作时间。被调查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报表上报到单位所在地的区统计局。 六、组织领导 在深圳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设立"2007年深圳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市统计局投资处、市贸工局技术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市调查的全面工作。各区统计局、贸工局共同组成相关的区调查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内具体调查工作。 七、调查结果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基层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的固定资产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必须按制度要求建立正常的统计关系。 八、本调查方案由市统计局、市贸工局负责解释。联系单位及人员: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处 甘腾芳 电话:82107244 市贸工局技术发展处 平原 电话:82107311。 九、请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接通知后尽快派人到所在区统计局领取报表或登陆WWW.SZTJ.COM主页《文件通知》栏目下载。各区统计局地址如下: 福田区统计局:福民路123号区政府大楼2515房,联系人:王茜 ,电话: 82918414 罗湖区统计局:文锦中路1008号区政府大楼25楼,联系人:曾文娜 ,电话: 25666214 盐田区统计局:深盐路区行政中心623房,联系人:余达辉,电话: 25228623 南山区统计局:桃园路区政府大楼1614房,联系人:吕伟声 ,电话: 26542152 宝安区统计局:宝安区创业一路行政中心337房 ,联系人:王爱军,电话: 29998025 龙岗区统计局:龙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728房,联系人:吴 阳,电话:28949819 深圳市统计局、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深圳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 表 号:SY-H003表 制表机关:深圳市统计局 批准机关:深圳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深统法字[ 2007] 7号 单位名称(盖章): 有效期限:2007年12月31日
说明:本表主要审核公式:01≥02; 02≥03; 02=04+05+06+07; 08=09+10+11+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