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警惕假冒我部名义组织设备采购行为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卫生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3-27
【实施日期】 2008-03-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警惕假冒我部名义组织设备采购行为的通知

      颁布单位: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警惕假冒我部名义组织设备采购行为的通知

       卫办规财函〔2008〕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最近,一些地方陆续向我部反映,有个别单位和组织以“中国治理荒漠化基金会健康扶贫办公室”、“国内基层医疗设备协作办公室”等名称,打着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建设的旗号,以我部名义或以提供优惠贷款的名义,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配置设备,给各地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为严正视听,规范采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这些单位和组织开展的设备采购配置事宜与我部无关,凡我部参与的设备配置采购活动,均会有相关正式通知或文件。各地应对类似事情保持高度警惕,注意甄别,防止上当受骗。

      二、各地应按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确定的筹资原则,以政府投入为主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装备,严格控制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贷款购置设备,防止这些机构因举债而运行困难,影响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三、为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装备质量,各地要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要求,组织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特此通知。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