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福建福州站)组织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07〕169号
【发布日期】 2007-10-11
【实施日期】 2007-10-11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福建福州站)组织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研究,自即日起启用“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福建福州站)组织委员会”印章,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