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检验报告书网络传递技术验收标准的通知 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 根据省局《关于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云食药监市(2007)51号)精神,为指导药品经营企业建设药品检验报告书网络传递平台,规范、统一我省药品检验报告书网络传递标准(暂行),现将《药品检验报告书网络传递技术验收标准》(暂行)印发给你们。 对验收符合《网络传递技术验收标准》(暂行)的网络平台,允许通过网络的方式传递药品检验报告书,对未经验收的网络平台,其传递报告书的真实性不予不认可。 对《网络传递技术验收标准》(暂行)中存在问题及具体意见、建议请与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联系。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