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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10-23
【实施日期】 2007-10-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决定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决定》已由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7日通过,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9月27日批准,特此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0月23日
  附:2006年10月27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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