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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暨法制建设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10-25
【实施日期】 2007-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安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暨法制建设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将省局制订的《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暨法制建设考核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皖食药监法(2007)216号文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对照《行政执法责任制暨法制建设考评表》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于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暨法制建设考核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及《行政执法责任制暨法制建设考评表》打分情况书面报告至市局办公室。市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抽查。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暨法制建设考核暂行办法


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检查了解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省局成立执法责任制暨法制建设考评小组,成员由局领导、局有关处室和市局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考评工作。
  二、考核对象为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核方式采取自查和现场检查考核相结合。现场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检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和行政执法档案、抽查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等方式进行。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暨法制建设考核作为省局对市局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的一项内容,与年度目标考核一起进行。每年12月中下旬进行现场检查考核。
  四、省局在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基础上制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暨法制建设考评表》(见附件),满分为90分,另有附加分10分。
各市局于每年12月中旬做好评议考核自查自评工作,对照各项考核标准,准备书面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省局考评小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根据现场检查考核情况,研究决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发生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给予扣分或通报批评。
附件:行政执法责任制暨法制建设考评表
行政执法责任制暨法制建设考评表
填表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章)
   年   月   日
责任制项目分值具 体 内   容评 分 标   准自查
评分
考核
评分
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13分1、制订相关工作安排和部署(4分)未制定相关工作安排和部署的扣4分;
虽制定,但未及时上报省局的扣1分
2、成立相关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2分)未明确第一责任人的,扣1分;
未明确分管领导分工责任的,扣1分
3、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所属部门(4分)无目标分解的,扣4分;
分解目标任务不明确、履职标准不清的,扣2分
4、市局党组全年听取和研究一次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的(3分)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未研究分析的,扣3分
依法监管14分1、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权限、程序、时限(4分)有越权、不作为和滥用职权,发现一起的,扣5分,
扣完为止
2、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无被有关机关认定错误的被责令改正或撤销、变更的(4分)有认定错误、被责令改正或撤销、变更的,每1件,扣1分,扣完为止
3、违法行为案件查处情况(6分)每半年未对案件受理、查处的数量、分类、结案等进行总结分析,情况未全面掌握了解的,扣2分;
案件查处率100%的,不扣分,90%-95%的,扣1分,90%以下的,扣2分;
案件结案率85%以上的,不扣分;75%-85%的,扣1分,75%以下的,扣2分
执法监督27分1、建立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或其他投诉方式( 1分 ),有专门机构人员受理投诉(1分),对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2分)未公布投诉电话或其他投诉方式的,扣1分;
未确定专门机构、人员受理的,扣1分;
对投诉并经查实的问题应及时纠正未纠正,或不解决、不处理的,扣2分
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无有过错而未追究现象(4分)对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应予追究而未予追究的,发生1件,扣4分,扣完为止
3、行政复议、诉讼依法认真受理、答辩、应诉(3分)行政复议被责令受理的每件扣1分;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有责任败诉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4、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组织和审核制度,重大复杂案件实行集体讨论(5分)未建立审核组织和审核制度的扣2分;
重大案件未实行集体讨论的,有1件扣3分,扣完为止
5、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了解掌握社会各界对本部门执法形象的评价(3分)未建立相关监督制度的,扣2分;
未通过各种渠道调查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部门执法形象评价的,扣1分
6、对社会公众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社会效果良好(4分)开展2次以上活动的,不扣分,少开展1次活动的,扣2分,扣完为止
7、行政执法督查开展情况(4分)未建立相关制度的扣2分;
未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的扣2分
依法制定
规范性文件
10分1、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分)制定规范性文件,未经充分调查研究、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的,有1件扣1分
2、规范性文件报送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4分),对县局规范性文件建立并实施备案审查制度(1分)发布之前未报送法制部门前置审查的,有1件扣1分;
发布后15日内未报送备案的,有1件扣1分;
对县局规范性文件未建立、实施备案审查的扣1分
3、规范性文件内容无违法、不当的(3分)未按规定及时完成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清理的,扣1分;
已发布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内容违法的,有一件扣2分
执法队伍建设16分1、对执法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 4分),组织法律知识考试(2分),建立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考核记录(1分)业务培训每开展1次得1分,满分4分;
每组织1次考试得1分,满分2分;
未建立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考核档案的,不得分
2、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使用执法证件
(5分)
持证上岗依法使用的,得5分;
不依法使用执法证件,致使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的,扣5分
3、遵守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无违纪执法情况发生(4分)有违反省局“十不准”或《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的,发生一起,扣4分,扣完为止
执行执法
相关制度
7分1、执法统计报表(含对县局的统计)及时上报
(3分)
稽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数字未有上报的,扣3分;
虽上报,但未按要求每半年及时上报的,扣1分;
执法统计报表内容不够全面、准确的,扣2分
2、法定职权、执法依据、依法办事的期限、程
序、结果等公示及时、内容全面(4分)
未公示的,扣4分;公示内容不全面的,扣1分;
(公示的形式包括报刊、广播、电视、网站、文件、办事手册、宣传资料、公告栏等)
监管执法和
执法成效
3分1、监督检查频次达1.5次/行政相对人·年(2分)监督检查频次每低0.2次/行政相对人·年的,扣1分,扣完为止
2、监督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1分)监督检查覆盖率低于90%的,扣1分
受当地政府和
上级表彰、有
关媒体重点宣
传、法制研究
课题或论文被
有关部门采用
或刊物发表
(加分项目)
10分1、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受当地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4分)市局机关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得4分,市局工作人员被评为先进个人的2分/人;
在当地政府或省局会议上交流的,得2分
2、市局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有关法制建设研究课题或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6分)有1篇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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