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黄磷行业能源消耗统计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州、市经委,各黄磷生产企业: 能源消耗指标统计考核是我省强化黄磷行业管理,推进黄磷产业结构调整和实现年度“双调控”目标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规范黄磷产业能源消耗指标统计工作,增强统计结果的可比性、实用性和公正性,切实发挥好能源消耗指标在行业管理工作中作用,现将《云南省黄磷行业能源消耗统计标准(试行)》下发给你们参照执行,待国家正式颁布《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后,按国家标准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云南省黄磷行业能源消耗统计标准 (试行)
为规范全省黄磷行业能源消耗统计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特制定并试行《黄磷行业能源消耗统计标准》,待国家颁布实施《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后,按国家标准执行。 一、能耗限额、准入值和先进值 黄磷单位产品能耗通常由综合能耗、电耗和电炉电耗指标来表述。现有或新建黄磷装置能耗限额应符合规定要求,并应采取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实施改造,向先进值靠拢。
注: 1、表中数值是指配合炉料中P2O5含量为24%时的执行标准制。当配合炉料P2O5含量增减时其数值增减按公式计算。 2、新建单台黄磷装置电炉变压器容量应≥20000KVA;黄磷尾气利用率应≥90%;电炉炉渣利用率应≥95%。 3、单位产品电炉电耗为评价值。 二、术语和定义 黄磷生产界区――指从磷矿、焦炭、硅石、电力、蒸汽等原材料和能源经计量进入工序开始,到成品黄磷计量入库和黄磷“三废”经处理送出为止的整个电炉法黄磷产品的生产过程。生产界区由生产系统工艺装置、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设施三部分组成。 黄磷生产系统――指从磷矿、焦炭、硅石经计量并进入其仓库的输送设备、外供电经计量进入电炉变压器及动力变压器开始,到黄磷尾气、各种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经处理后送出和成品黄磷包装入库为止等有关工序组成完整的工艺流程、设施和设备。 黄磷辅助生产系统――指为生产系统工艺装置配置的工艺过程、设施和设备,其中包括供电、机修、供水、供气、采暖、制冷、仪表等和厂内原料场地以及安全消防装置。 黄磷附属生产系统――指为生产系统专门配置的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其中包括办公室、调度室、休息室、更衣室、澡堂、中控分析、成品检验等生产界区内的设施和设备。 黄磷产品综合能耗――指在报告期内黄磷产品生产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总量。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不包括基建、技改等项目建设消耗的、生产界区内回收利用的和向外输出的能源量。 黄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用黄磷单位产品产量表示的综合能耗,包括直接消耗的能源量,以及分摊到该产品的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能耗量和体系内的能耗损失量。 黄磷单位产品电耗――指用黄磷单位产品产量表示直接消耗的电量,包括黄磷单位产品电炉电耗和生产系统动力设备和照明等耗电量,以及黄磷产品分摊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动力设备和照明等耗电量。 黄磷单位产品电炉电耗――指用黄磷单位产品产量表示的电炉直接加热消耗的电量,不包括电炉工序动力设备和照明等的耗电量。 黄磷电炉还原用的单位产品标准焦耗――指电炉还原反应所用炭素原料(焦炭、无烟煤等),按其含碳量折算成黄磷单位产品产量含84%固定碳的焦炭消耗量。 配合炉料――指进入黄磷电炉的磷矿和硅石混合物。 配合炉料某组分含量――指配合炉料中五氧化二磷、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铁的某组分重量与磷矿及硅石重量和的比重(%)。 黄磷尾气――指在黄磷生产过程中,收取黄磷产品后燃烧排放或利用前的电炉炉气,包括收磷后未经净化处理的尾气(初始黄磷电炉尾气)和经过净化处理后燃烧排放或利用前的尾气。 黄磷尾气利用率――指在生产界区内外用作燃烧和生产各种化工产品的黄磷尾气量占总黄磷尾气量的百分数。 泥磷――指黄磷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元素磷的污泥和含较多污泥杂质的黄磷。 三、能源数据统计范围 (一)黄磷产品综合能耗包括黄磷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包括作为原料、材料的能源消耗;不包括基建、技改项目建设能耗、以生活为目的的能耗和向外输出的能源。 (二)黄磷产品综合能耗是指在报告期内生产黄磷产品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量,经综合计算后得到的能源消耗量;即在报告期内黄磷生产界区实际消耗的一次能源量(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量(电力、焦炭、煤气、电石、炭素制品、蒸汽等)和耗能工质(如水、氧气、氮气、压缩空气等);不包括自产的耗能工质,但包括其所消耗的能源。 (三)黄磷生产界区外企业的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应按消耗比例法分摊。 (四)碳素砖、润滑油的消耗不计入产品能耗中。 (五)焦炭(或无烟煤)消耗以实际入炉量加损失量计算,调出的焦(煤)粉不计入总能耗中。供辅助、附属生产系统的焦(煤)粉按比例分摊法计入总能耗中。 (六)黄磷生产界区内回收本界区内产生的余热、余能及化学反应热,不计入能源消耗量中。供界区外装置回收利用的,应按其实际回收的能量从本界区能耗中扣除。 四、统计方法及管理 (一)各种能源的热值应折合为统一的计量单位吨标准煤(tce)。在报告期内实测的企业消耗的一次能源量,均按低位发热量换算为标准煤量。没有实测条件的,采用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二)统计的各种参数必须在同一报告期内。 (三)能源消耗量的统计、核算应包括各个生产环节和系统,既不应重复,又不应漏记。 (四)企业综合能耗的统计、核算必须按相关的国家标准、核算规程执行,由企业的归口(专业)部门完成。 (五)企业应建立能耗测试数据、能耗计算和能耗考核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管理。 五、计算方法 (一)黄磷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1)黄磷产品综合能耗EPZ =EPS+EPFF-EPW EPS ――指报告期内黄磷生产系统综合能耗; EPFF ――指报告期内黄磷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能耗摊入量和损失量; EPW ――指报告期内向黄磷生产界区外输出的综合能源量; 单位均为吨标准煤(tce) (2)黄磷生产系统综合能耗EPS =(吨标准煤) (3)黄磷辅助、附属生产系统的能耗和损失摊入量 EPFF= (吨标准煤) (4)输出的综合能源量Epw= (吨标准煤) eips――黄磷生产系统消耗的某种能源消耗量,单位为吨(t)或千瓦.小时(kw.h)或标米3(Nm3); eipff――黄磷辅助、附属生产系统消耗的某种能源能耗和损失摊入量,单位为吨(t)或千瓦.小时(kw.h) 或标米3(Nm3); eipw――向黄磷生产界区外输出的某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吨(t)或千瓦.小时(kw.h)或标米3(Nm3); ki――某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单位为吨标准煤/千瓦.小时(tce/kw.h)或吨标准煤/吨(tce/t)或吨标准煤/标米3(tce/Nm3); n――能源总数。 (二)黄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1)黄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EPZD= (吨标准煤/吨) EPZ――报告期内黄磷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 PP――报告期内黄磷产量,单位为吨。 (2)黄磷产量PP =PPZ+PPS+PPH-PPWN (吨) PPZ ――产品和泥磷回收的黄磷量,单位为吨; PPS ――泥磷制磷酸折合的黄磷量,单位为吨; PPH ――泥磷制其他化学品折合的黄磷量,单位为吨; PPWN ――外购泥磷回收的产品黄磷量或制磷酸和其他化学品折合的磷量,单位为吨。 (3)泥磷制磷酸的折合磷量PPS =0.3163×NS×PS-PPW (吨) NS ――泥磷制得磷酸得重量百分比浓度,单位为%; PS ――泥磷制得磷酸得产量,单位为吨; PPW ――外加的黄磷量,单位为吨。 (4)泥磷制其他化学品折合磷量PPH=NH×PH-PPW (吨) NH ――其他化学品中的磷(P)含量%; PH ――泥磷制得的其他化学品产量,单位为吨; PPW ――外加的黄磷量,单位为吨。 (三)黄磷单位产品电耗的计算 (1)黄磷单位产品电耗QPZD= (千瓦.小时/吨(kw.h/t)) QPZ――黄磷产品电耗,即报告期内黄磷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电量,包括电炉电耗、动力和照明电耗,单位为千瓦.小时(kw.h); PP――报告期内黄磷产量,单位为吨。 (2)黄磷产品电耗QPZ =QPL+QPD (千瓦.小时(kw.h)) QPL ――黄磷产品电炉电耗,单位为千瓦.小时(kw.h); QPD ――黄磷产品动力和照明电耗,单位为千瓦.小时(kw.h)。 (3)黄磷产品电炉电耗QPL =QL+ -QK×PP (kw.h) QL ――实际用于黄磷电炉加热的电量,单位为千瓦.小时(kw.h); qibs ――黄磷电炉变压器损耗及其供电线路损耗量、总供电线路损耗分摊量,单位为千瓦.小时(kw.h); n――各种损耗及损耗分摊数; QK ――矿石质量对每吨黄磷电炉电耗影响量,单位为千瓦.小时/吨(kw.h/t); PP ――黄磷产量,单位为吨。 (4)磷矿质量对每吨黄磷电炉电耗影响量的计算: QK = N1――配合炉料中P2O5平均含量,%; N2――配合炉料中Fe2O3平均含量,%; N3――配合炉料中SiO2平均含量,%; 单位为千瓦.小时/吨(kw.h/t)。 (5)配合料组分P2O5 、Fe2O3 、SiO2 的平均含量(Ni )的计算: Ni= WX――分别为报告期内磷矿中P2O5 、Fe2O3 、SiO2 加权平均含量,%; MG――报告期内配合炉料中硅石与磷矿的重量比。 (6)黄磷产品动力和照明电耗(QPD)的计算: QPD = qisd――黄磷生产系统动力和照明电耗及其损失量; qiffd――黄磷分摊的辅助及附属生产系统的动力和照明电耗及其电力损失量; 单位均为千瓦.小时(kw.h); n1――黄磷生产系统动力和照明用电数; n2――黄磷辅助及附属生产系统的动力和照明用电数。 (四)黄磷单位产品电炉电耗的计算 黄磷单位产品电炉电耗QPLD= (千瓦.小时/吨) QPL――黄磷产品电炉电耗,即报告期内黄磷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电炉电量,单位为千瓦.小时(kw.h); PP――黄磷产量,单位为吨(t)。 (五)黄磷电炉还原用炭素原料综合能耗的计算 (1)黄磷电炉还原反应用炭素的标准焦耗的计算 EJB = EJB――黄磷电炉还原用炭素的折合的标准焦(含固定碳为84%的焦炭)量,单位为吨(t); eit――黄磷电炉还原用炭素原料(焦炭、无烟煤等)的实物量,单位为吨(t); wit――某种还原用反应用炭素原料(焦炭、无烟煤等)的固定碳含量,单位为吨(t); n――还原用炭素原料总数。 (2)黄磷电炉还原用炭素综合能耗的计算 EPT=EJB×0.9714 (吨标准煤(tce)) EJB ――黄磷电炉还原用炭素折合的标准焦(含固定碳为84%的焦炭)量,单位为吨(t); 0.9714――焦炭折标准煤系数。 六、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各种能耗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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