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陕西省物价局、西北电力监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价检发〔2007〕152号
【发布日期】 2007-11-07
【实施日期】 2007-11-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物价局、西北电力监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
陕价检发〔2007〕152号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7)2518号)转发给你们。
  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此次将重点检查差别电价、脱硫电价和上网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请你们按照国家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省物价局、西北电监局将组织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从12月1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将自查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省物价局、西北电监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七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