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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08年国土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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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办字(2007)148号
【发布日期】 2007-11-08
【实施日期】 2007-1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08年国土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上属驻潍各部门、各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驻潍各部队:
  《潍坊市2008年国土绿化实施意见》已经第5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ΟΟ七年十一月八日

潍坊市2008年国土绿化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快国土绿化步伐,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构建生态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实际,就2008年全市国土绿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市建设为目标,以林场建设为抓手,坚持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结合,林业生态与林业产业并重,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努力提升全市国土绿化水平,促进全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任务目标
  全市成片造林30万亩,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122万亩,“四旁”植树3435万株,林业总产值达到60亿元。全年力争完成植树总株数1亿株,森林覆盖率增长1.5个百分点。

  三、建设重点
  (一)林场建设。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绿化、林场化管理、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规范化保护的思路,采取国有、集体、企业经营、大户承包、乡办村办、农民入股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林场。今冬明春,所有林场全面启动建设。其中2008年建成30处左右,新增成片造林24万亩,投资2.6亿元。
  (二)沿海生态圈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沿海开发战略,以生态“两廊”为骨架,以路河绿化为脉络,以组团绿化为重点,以农田林网建设为辅助,以驻地园区美化和湿地保护为补充,全面构筑沿海生态圈。2008年,沿海地区计划完成成片造林9.6万亩,新建林网18万亩,完善林网29万亩,“四旁”植树760万株,投资1亿元。
  重点建设荣乌高速公路基干林带,全长87公里,其中北侧林带宽50米,南侧林带宽100米,今冬明春完成。依托道路、河流、水库和宜林荒地搞好组团绿化,启动12处林场建设,其中万亩以上林场7处。绿化沿海地区所有干线道路、河流、水库,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绿化美化村镇驻地及项目园区,基础建设与绿化同步,水系与林带建设一体。
  (三)新农村绿化美化。把造林绿化与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村内村外绿化浇ㄉ?整体推进,进一步加快新农村绿化美化。计划到2008年末,全市42处乡镇、1969个村庄达到市级“绿化示范村镇”标准。
  一是大搞“四旁”植树。搞好驻地绿化,搞好庭院绿化,建设公园景点,改善人居环境。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原则,规划建设环镇林、环村林,搞好出村路、生产路绿化,全面完成墓地绿化。2008年“四旁”植树达到3435万株。
  二是进一步加快辖区内绿色通道建设。绿化所有道路、河渠。计划建设绿色通道1325公里,沿河渠水库造林6.2万亩。
  三是大力实施“青山绿水”工程。本着“先易后难、由近及远”的原则,封造管相结合,大搞春季雨季造林,重点绿化干线道路、城市周围、风景名胜区附近宜林荒山,尽快实现重点区域绿化。对风景名胜区内破损裸露山体,坚持“谁批准、谁监督,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综合治理,恢复绿色植被。计划绿化荒山8.3万亩,封山护林13.34万亩。
  四、保障措施
  (一)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加强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设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义务植树通知、登记和考核制度,设立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努力使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化、制度化。积极探索栽植、认养、管护、以资代劳等多种义务植树形式,努力提高公民尽责率。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加大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列入财政预算。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市、县两级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三)深化林业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推动力度,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对新栽林木及时确权发证,明确权属,切实维护林木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鼓励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快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吸引机关企事业单位、大户、外商和其他经济组织参与绿化建设。
  (四)确保造林质量。坚持质量第一、又好又快原则,搞好规划设计,选用良种壮苗,适地适树,科学造林。各级林业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和巡回检查,搞好服务,严把造林质量关。
  (五)加强资源管护。认真贯彻市政府《潍坊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加强森林防火指挥部建设,落实市县乡行政首长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对重点林区严加防范,确保全市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加强林地林木资源管理,严格林木限额采伐制度。积极推广生物防治新技术,加强对林业特殊有害生物的监控和防治,遏制大面积林木病虫害的发生。
  (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国土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三个体系”建设,层层落实责任,对林场建设等重点工程实行市级领导包靠制度。将国土绿化工作列为各级党委、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纳入县市区、开发区年终经济和社会发展千分考核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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