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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关于商业企业不组织限时限量促销活动的紧急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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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11-13
【实施日期】
2007-1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关于商业企业不组织限时限量促销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商贸流通企业:
2007年11月10日,重庆沙坪坝区家乐福超市因争抢特价食用油造成严重的踩踏伤亡事故,各商贸流通企业应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商务部等五部委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容易造成交通拥堵、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促销活动一律取消。近期,市商务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商场、超市的促销活动进行重点检查。请各商场、超市认真贯彻执行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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