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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努力控制价格上涨连锁反应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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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价电发﹝2007﹞ 54号
【发布日期】 2007-11-13
【实施日期】 2007-1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努力控制价格上涨连锁反应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川价电发﹝2007﹞ 54号)
 
 
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物价局:
  为进一步做好价格监管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努力控制价格上涨连锁反应的紧急通知》,就加强成品油、食用植物油等市场价格检查,努力控制价格上涨连锁反应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保持价格稳定。遇有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和市场供求及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情况,及时上报省物价局。
 
2007年11月13日
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努力控制价格上涨连锁反应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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