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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转发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11-16
【实施日期】 2007-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转发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内各大型零售企业:
  现将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工作,将汇报提纲要求内容及检查情况汇总后于11月22号前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处)。
  联系人:马永宁; 电话:86689088 86689439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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