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度营造林综合实绩等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 根据《河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辖市林业(农林)局年度林业工作责任目标核查办法的通知》(豫林办(2006)44号)及补充通知的要求,省厅拟定于2007年12月组织对各省辖市2007年度营造林综合实绩等工作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对所属县(市、区)2007年度工程造林、一般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义务植树等完成情况(详见附件),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工程、分类别填写、装订,加盖公章后于2007年12月5日前报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自查报告用Word格式,报表用Excel格式)。造林、封山育林、义务植树作业设计图或自查验收图(1∶25000或1∶10000),待核查时提供给核查组。 二、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要认真组织核查队伍,强化对核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核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各省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调,为核查人员提供工作、生活、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确保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相如、赵义民 电 话:0371-65698178 、 65697168 E-mail: guihy@hnly.gov.cn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07年度林业综合核查各省辖市、县市区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 2. 2007年度林业综合核查上报材料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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