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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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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行(2000)26号
【发布日期】
2001-06-15
【实施日期】
2001-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法规类别】
其他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司机因公外出造成交通事故,未构成交通肇事罪,也不属于自杀、酗酒、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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