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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和《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交办案件督办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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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纪监(2002)6号
【发布日期】 2002-04-04
【实施日期】 2002-04-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法规类别】 其他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纪检组、监察室:

现将《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和《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交办案件督办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

二oo二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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