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南京信托投资公司就深圳市上步区法院划拨其银行存款申诉一案有关问题的复函
(1991年4月21日法(经)函〔1991〕46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经济审判庭粤法经行字(1990)第40号《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南京信托投资公司就深圳市上步区法院划拨其银行存款申诉一案的处理意见》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深圳市上步区人民法院在未让中国农业银行南京信托投资公司参加诉讼的情况拢刍湟写婵蠲挥兄葱幸谰荩τ杈勒H绻挥兄ぞ葜っ髂暇┬磐型蹲使居虢垂敬ㄆ⊙翘┕镜牟莆锘蛎髦垂居靡怨榛蛊浯畹模保保罚常罚懊涝挡捎闷壅┦侄蔚美吹模虿灰俗芳痈霉咀魑笔氯瞬渭咏垂居胙翘┕局涞乃咚稀?br>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