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镇燃气供应单位:
建设部于2001年5月8日发布了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1),该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请各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包括自管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原待业标准《城镇燃气管网抢修和维护技术规程》(CJJ51-92)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00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