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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1关于做好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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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人事部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1-04-29
【实施日期】 2001-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关于做好2001关于做好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企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人民团体:

        根据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今年9月23日将在全国范围举行初、中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照文件要求,我局负责本市考前培训的管理工作和考试大纲、考试专用教材的发行工作,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为了保证考生能及时买到考试大纲和考试专用教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考文件,做好考试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二、征订工作时间紧迫,望各单位务必于5月15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所需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数量报我局质量管理处(征订内容详见附件2)。

        三、有关考试报名工作经商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后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各单位确定订购教材数量后,望速将预订单电传至我局质量管理处。传真:64973237 64964246

        联系电话:64951177转5616

        联系人:赵国荣 张淑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惠南路3号

        邮编:100029

        网址:www.bjtsb.gov.cn

        附件1 .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人发[2000]123号(略tbd021)

        附件2.《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用教材》(初、中级)预订单(略tbd021)

        附件3.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业资格考试专用教材》内容简介

      

      

       二ΟΟ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3:《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用教材》内容简介

        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专家编写、国家人事部审定通过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考试大纲》)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教材》(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考试教材》)(初、中级)即将由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人事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从2001年开始实行的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按照国际通行的办法评价质量专业人才、完善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重要举措。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制度后,质量专业不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各单位根据需要,从获得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的知识范围、技能要求和考核点,考核点分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

        质量专业考试教材是根据考试大纲编写的,是有效指导考生备考活动的专用考试教材。教材分为初级中级,详细介绍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计算方法和应用实

      例,是考生正确理解考试大纲的必备学习资料。

        初级专业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质量管理概念、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改进、质量检验、概率统计基础、抽样检验、统计过程控制、计量技术。

        中级专业综合知识内容包括:质量管理概念、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改进、质量检验、概率统计基础、常用统计技术、抽样检验、统计过程控制、可靠性基础知识、计量及其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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