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实施区县(自治县、市)政务信息化示范工程的通知
渝办〔2001〕11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办公厅在国办发〔2001〕25号文件中提出:“用3到5年的时间建立以‘三网一库’为基本架构的我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枢纽框架”。我市政务信息化是全国政务信息化的组成部分,是“重庆信息港”的基础信息系统,也是重庆国民经济信息化“十五”规划中的重要实施内容。加速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是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重要举措。
全市政务信息化是电子化政府的基础构架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组织复杂、规模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在重点突破、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用示范工程带动整体工程。根据全市政务信息化的整体思路,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科委拟在我市部分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机关中组织实施政务信息化示范工程。拟参加该示范工作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于2001年8月10日前,向市科委高新报送参加政务信息化示范工程申报书。
参加政务信息化示范工程的区县(自治县、市)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当地政府牵头组织实施政务信息化工程,落实了责任,建立了具体的实施工作班子。
二、按“三网一库”建设要求,制定本地政务信息化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组的评审。
三、政务信息化工程已列入当地政府的重点工程,落实资金,并已经启动。
四、政务信息化工程的组织实施按招投标制组织,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五、当地政务信息化工程要按全市政务信息化的整体要求,确保实现上下级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交互与共享。
六、当地政府部门有60%的人员参加和通过各地政府组织的计算机更新知识训。
附件:示范项目申报书大纲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示范项目申报书大纲
一、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综述
二、与示范项目有关的前期工作情况,现有基础条件
三、示范项目总体目标、验收指标
(一)总体目标
(二)考核指标
四、示范项目内容、项目实施的技术方案
(一)示范项目内容
1.应用研究内容
2.关键应用技术
3.成果表达方式
(二)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
五、计划进度安排及年度验收指标
(一)项目执行期
(二)项目的进度安排与年度考核指标
六、示范项目经费总预算、年度预算、来源渠道及支出结构
(一)项目经费总预算
(二)年度预算
(三)来源渠道
(四)支出结构
七、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
(二)经济效益
八、示范项目的组织管理措施
(一)组织推进体系及人员情况
(二)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措施
九、关联行动(包括其他必要的支撑条件、相关基本建设等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