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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央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等五党组《关于改变处理涉外刑事案件审批办法的请示报告》有关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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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1982-08-14
【实施日期】 1982-08-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法规类别】 其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央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等五党组《关于改变处理涉外刑事案件审批办法的请示报告》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水上运输高级法院筹备组:

       现将中共中央办公厅1982年8月1日转发经中央书记处批准的最高人民法院等五党组《关于改变处理涉外刑事案件审批办法的请示报告》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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