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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行政公署批准任免县(市)人民政府各委、办主任和局(科)长等工作人员的请示报告》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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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1981-09-19
【实施日期】 1981-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行政公署批准任免县(市)人民政府各委、办主任和局(科)长等工作人员的请示报告》的决定

      (1981年9月19日山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人民政府各委、办主任和局(科)长等工作人员的请示报告》的决定

            

      (1981年9月19日山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行政公署批准任免县(市)人民政府各委、办主任和局(科)长等工作人员的请示报告。鉴于我省县(市)级委、办、局、科长数量较多,全部由省人民政府批准任免,工作量较大,难以做到及时审批。为此,特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委托各行政公署任免县(市)人民政府各委、办主任和局(科)长等工作人员。请省人民政府通知各行署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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