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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省人大常委会地区联络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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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1981-12-31
【实施日期】 1981-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省人大常委会地区联络组的决定

      (1981年12月30日福建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加强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决定在七个地区设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联络组,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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