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1984-02-18
【实施日期】 1984-02-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关于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1984年2月18日吉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呈请批准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决定: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受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林区分院直接领导。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