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本市禁止养犬区范围和改变养犬管理主管机关的报告》的决议
(1986年1月24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本市禁止养犬区范围和改变养犬管理主管机关的报告》。本市禁止养犬区范围和养犬管理主管机关,依照国务院同意的卫生部、农牧渔业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贯彻执行。